有僱主認為工資應由市場調節,您認為呢?
2009-01-31
特區政府去年推出4000元薪酬補貼措施後,受惠僱員慨嘆補貼不足生活開銷。然而,不少僱主指大部分行業的薪酬已逾4000元,該措施效用不大,而4000元作為最低標準十分合理,惟對設立最低工資則有保留。
開設電器行的吳先生,僱有大約10名員工,他不清楚政府推出的4000元薪酬補貼計劃,但所僱員工的薪酬均超過4000元,不會對員工「太過分」。
若提升薪酬補貼下限有何看法?他謂﹕「做僱員梗係覺得好!」惟外僱充斥勞動市場、受金融海嘯影響下,一般行業的薪酬仍然偏低,使本地薪酬有下調的趨勢。
吳先生指﹕4000元的薪酬補貼較為合理,政府沒有必要投放更多資源於此措施上。同時,設立最低工資是兩難局面,令僱主聘請工人時有所顧忌,在自由經濟市場下,應由市場作自行調節。
梁先生於中區經營茶餐廳,不知道有薪酬補貼的措施,所僱員工薪酬全部逾4000元,「肯定啦!如果冇4000蚊肯定請唔到人!」。他認為設最低工資有其優缺點,對僱員有一定保障,以現時經濟環境來看,他亦同意設4000元作為最低工資標準。
李先生開設茶葉行,未知道政府設有薪酬補貼措施,直指低於4000元的薪酬已無法聘請員工,並估計很少居民收入低於4000元。此外,他覺得應否設最低工資已非重點,政府反應完善新勞工法,減少僱主與僱員間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