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章程
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由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辦公室、中國作家協會兒童文學委員會、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公益文化中心和中國少年兒童報刊工作者協會中學報刊專業委員會主辦,第一屆於2005年舉行。大賽旨在傳承中華文化、弘揚民族精神,提高中學生思想道德水平和寫作能力。過去,賽區包括有國內、香港特區及台北市,而澳門今年則是首次參與。各賽區(即初賽)的比賽題目由大會統一擬定,但各賽區的具體安排及參賽作品徵集情況,則基本上在大會總體部署下,可適當結合賽區特殊情況作出調整。基於此,現制定2009/2010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澳門賽區)比實章程如下。
(澳門賽區)主辦單位:澳門青年聯合會
(澳門賽區)合辦機構:全球中文文獻資源共建共享促進會
支持單位:澳門教育暨青年局、澳門日報
宗 旨:
1. 傳承中華文化,弘揚愛國主義精神;
2. 推動澳門中學生熱愛創作,提升中學生寫作水平;
3. 推動中學生多思、多想、關心社會,以及養成良好的文學修養和思想情操。
參賽資格:所有澳門全日制中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參賽組別:
1. 初中組(本學年度的全日制初一至初三或中一至中三學生);
2. 高中組(本學年度的全日制高一至高三或中四至中六學生)。
報名方式:
將報名資料交所屬學校;親自遞交或電郵至澳門青年聯合會(電子郵箱:composition@myf.org.mo)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報名資料:
1. 報名表
2. 身份證、學生證副本各一份
3. 相片一張
作品遞交:
參賽作品須於
親自遞交或電郵至澳門青年聯合會(電子郵箱:composition@myf.org.mo)。
比賽程序:
1. 初賽:澳門賽區在2009年12月底前從高中組及初級組的參賽作品中各選出不超過15篇優異作品(合共不超過30
篇作品),然後送大會評選。
2. 複賽:大會在2010年1月根據各賽區送上的作品進行評選,然後選出優秀參賽者,進入總決賽。
3. 總決賽:於2010年4月在香港現場舉行,比賽內容包括“聽、說、讀、寫”。
評 判 團:
澳門賽區組織專家評判團,評選所有初賽作品;複賽及決賽由大會另組評判團進行評選。
獎 勵:
1. 澳門賽區:初賽獲進入複賽者
初中組優異獎 15名;
高中組優異獎 15名;
進入全國總決賽者獲特別獎
2. 全 國:經決賽後,大會頒發以下獎項:
特等獎──“恆源祥文學之星” 20名
一等獎 150名
二等獎 400名
三等獎 600名
優秀輔導獎(教師) 若干名
初賽規則:
1. 參賽作品題目須在大會規定的題目內選取(請參看所附題目表);
2. 作品必須以中文打字列印在A4白紙上,並同時需繳交word形式之電子檔 (繁、簡體均可),參賽者自留底稿,
主辦及承辦機構不負責退稿;
3. 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個人原創,以及未經發表,一經發現不符規定,將被取消資格。
附 則:
1. 主辦或承辦機構毋須徵求作者同意,有權將獲獎作品結集成書,且版權屬主辦或承辦機構所有;
2. 有資格進入在香港決賽的參賽者,在香港的食住安排由大會負責;
3. 承辦機構有權修訂本章程,並對章程內容具最終解釋權。
查詢資料:
地址:澳門東方斜巷
辦公時間為:
星期一至五 早上09:30-13:00 下午14:30-18:30;
星期六 早上09:30-13:00
電 話:28523618 傳 真:2852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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