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麗敏:司法官教考獨立不能干預

 


陳麗敏:司法官教考獨立不能干預 



陳麗敏稱司法機關行政獨立,行政當局無權干預。
陳麗敏回應議員提問
立法會昨續進行行政法務範疇答問會
    司法低效法官不足續捱批
        陳麗敏:司法官教考獨立不能干預
        【本報消息】行政當局被立法會炮轟需要為“司法效率低”和司法官人手不足等問題負上部分責任,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日強調,回歸後司法機關的行政運作已不屬行政當局的管轄範疇,法律及司法官培訓中心會因應司法機關的要求和實際需要培訓司法官。
        稱不屬行政當局管轄
        議員質疑法院審案效率低是受到司法官人手不足影響,而司法官人手不足在很大程度上行政當局都應該負上一定的責任,當局更不應以“司法獨立”推卸責任。陳麗敏在回應時亦認同“司法獨立”只是審案獨立,不應受到行政當局“左右”。法院和檢察院的日常行政運作,在回歸前是由當時的司法事務司負責,無論司法官的日常行政、工作編排和住屋安排等全由行政當局負責。回歸之後,由行政當局負責司法機關的日常行政的機制有轉變,相關行政工作已交由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和檢察長辦公室負責。行政當局只會因應司法機關的要求,由法律及司法官培訓中心負責司法官和司法文員的培訓工作。
        擴大人手有改善空間
        特區政府先後於○一年及○六年舉行過兩屆進入法院及檢察院司法官團的培訓課程及實習,第一屆招考廿二人,錄取十人,經過兩年培訓及實習,於○四年各有五人就任法官、檢察官;第二屆招考二十人,錄取六人,該六名學員於去年六月接受為期兩年的培訓及實習,期望明年中可以完成課程和實習進入司法機關工作,期望第三屆培訓課程能招收廿五人。陳麗敏強調,法律及司法官培訓中心培訓的司法官人數都是按照法院和檢察院的建議,再由行政長官決定實際的招考人數。況且司法官團培訓課程的教學和考試都是獨立運作的,典試委員會由法院和檢察院代表組成,行政當局不能干預。她承認司法機關在擴大人手,加大效率方面,仍有很多改善空間。
        研究修改司法官通則
        至於有議員建議修改《司法官通則》,以吸納更多已經完成本地法律課程的學員進入司法官行列,陳麗敏表示,修改《司法官通則》的建議值得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