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青聯為《輕軌交通系統法》建言
  • 發佈時間: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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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青聯成員就《輕軌交通系統法》展開討論

  


       澳門青年聯合會於日前舉辦了“青年講場──輕軌交通怎立法?”座談會,由理事長高岸聲主持,共十多名澳門青聯成員就《輕軌交通系統法公眾諮詢文本》展開討論;冀藉此活動鼓勵青年人關心社會事務,收集青年人的意見,並就該文本向特區政府建言獻策。出席者主要關注輕軌的營運模式、服務定位、法律事宜等三個方面。

  首先,文本中提及的輕軌將由政府全資的私營公司負責運營的建議,與會者認為有關的管理模式較為靈活,管理公司在全面掌握輕軌的經營情況後,再根據實際情況及需要以不同的策略進行科學化分析及管理,從而提升輕軌的經營效能,因此與會者普遍認同輕軌以公司營運的管理模式。但與會者亦建議政府應做好監察者的工作,保證有關公司除了履行輕軌的運營義務外,還需不斷提升服務水平。與會者建議政府可制定一系列的指標(如服務質量、一定時期內總乘客數量等),利用科學數據有效監督公司的營運情況。

  其次在服務定位方面,與會者一致認為,對本地居民來說輕軌有助疏導路面交通,是綠色出行的好選擇。為鼓勵市民乘搭輕軌,除搭乘分段收費外,有與會者建議政府可制定政策或指引協調好輕軌和巴士兩套交通系統,例如為乘客提供巴士轉乘輕軌的優惠、輕軌在發生故障時巴士該如何配合疏導乘客等。另外,輕軌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組成部份,可以推動遊客多乘搭輕軌從而減少使用酒店旅遊巴等。

  最後在法律事宜方面,有與會者認為由於營運公司是私人機構,其能否具備行政處罰、接受答辯書等能力有待商榷,建議可參考其它地區,由政府部門設置相關人員(如派駐警察)執行這些能力。除此之外,就文本中提及的輕軌行車區周邊保護區問題,有與會者認為政府應將未來在澳門半島建設輕軌路段的可能性納入考慮,例如文本中關於設置廣告物需經具權限的公共機構同意的建議,就可能會對在澳門區已設置了廣告物的一眾商戶造成不便;最後,有與會者建議,文本中不妨考慮輕軌將來與內地的輕軌銜接的可能性,如就在內地行駛中的澳門車廂法律歸屬等問題展開深入研究。

  與會者認同《輕軌交通系統法》所做的諮詢工作,並期望這些意見將有助特區政府完善相關立法。出席者還包括副理事長李玉培、高嘉仁,副秘書長陳子廉、陳桂舜,常務理事高長汀、鍾建輝,以及一眾理事及青年議政學員等。